近日,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获悉,我院副教授林伟明获得2013年5月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验收优秀结项。
2013年5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验收217个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结项申请。经同行专家严格鉴定,170个项目予以结项,44个项目暂缓结项,3个项目予以终止。其中只有18项评定为优秀。林伟明所作题为《民国初期商法本土化研究——以票据法为视角》的成果获得此次殊荣。
据悉,为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评审立项工作一直坚持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各专业评审人员严格把关、全程监督,要求主审专家和评审小组推荐的课题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准。评审结果同时兼具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这是我校教师首次获得,也是截止至今唯一获得此项目的优秀结项,无疑是法学专业理论研究的一个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