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3日,泉州市律师实务交流与研讨会在南安市山美水库举行,全市共有近80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我院副院长白晓东老师、陈慰星老师、吴情树老师、吴永辉老师、王方玉老师参加了研讨会,其中,白晓东老师、陈慰星老师、吴情树老师作为本次研讨会评审小组成员参与了大会论文的评选工作,白晓东老师和吴情树老师还被邀请主持了大会两个单元的讨论。白晓东老师作为行政业务组召集人之一,代表行政业务组向大会作综述,结合本次提交大会的论文,以律师的中国法治梦为主题,介绍了律师的入梦、追梦和圆梦的三部曲,获得了与会律师的热烈鼓掌和高度赞赏,陈慰星老师被邀请作为大会最后总点评嘉宾,以富有的激情和优美的表述,对参加研讨会的几十篇论文进行了全面深刻而又精彩绝伦的点评,获得了与会律师的一致赞赏和高度评价。
本次大会提交论文共85篇,经过两天的小组讨论、大会汇报以及评审小组的认真评选,共有12篇论文获得了本次大会的优秀论文奖,8篇论文获得了大会论文鼓励奖,其中,我院吴情树老师提交的《论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双重主体》、陈慰星老师提交的《虚假诉讼中的恶意识别:<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适用之判断》、吴永辉老师提交的《论新民诉法第34条对涉外协议管辖的法律适用》三篇论文荣获本次大会的优秀论文奖。
近年来,我院多位教师积极参加泉州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包括指导泉州律师辩论赛和参加律师实务交流与研讨会,既提升了各项活动的学术品味,活跃了律师研讨会的学术气氛,又可以拓宽我院教师了解司法实践活动的渠道,这对于丰富我院法学教学内容,提高教师的法律教学技能都有着很大的帮助,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完美结合。
(撰稿人:吴情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