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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17:22     点击:

班级

根据《永利集团官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以及学校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

学院严格按照本年度评审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指标数和评审要求(附件1)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条件

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2),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3-2024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四、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2.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3.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所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请各班级汇总并填写《永利集团88304官网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永利集团88304官网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并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14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洪祖杭大楼513室,电子版发送至ftz@hqu.edu.cn。

2.学院评审:学院(研究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后,请公示同学按照附件1要求于11月18日前完成信息门户申请并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1中列明无需纸质班材料的无需提交

六、工作要求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见附件3),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此份材料


附件:

1.永利集团官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

2.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3.相关报送材料

4.永利集团88304官网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5.永利集团88304官网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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