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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一批)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17:12     点击:

2021级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现就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2025届省内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注:1.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2.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属地人社部门一次性支付。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1月4日-11月19日)

申请线上步骤: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通道待上线),申请时请按网站界面相关指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本批次资格审核将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完成,无需线上提交证明材料。

注:如系统校验显示未通过,本批次将无法提交申请,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3),根据另行通知办理申请(预计时间2025年4月-6月)。

申请线下步骤:请系统校验通过、成功提交申请者,同步向所在学院提交《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4年11月1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报送至洪祖杭大楼513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ftz@hqu.edu.cn,学院将对照申请名单开展线上审核。

请申请者务必按要求同时完成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表的提交,缺一不可。

(二)学院审核(11月4日-11月20日)

各学院同步登录审核系统,对照申报表进行系统审核。

(三)学校复审、公示(11月21日-11月30日)

学校将依据学院审核材料,做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11月30日前,将学校审定名单、统计汇总表等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比对情况、公示情况)。

(四)终审、发放

各地人社部门将对申请情况进行终审,并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附件:

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汇总表)

3. 一次性求职补贴佐证材料清单     

4.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统计表

5. 一次性求职补贴院校审核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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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