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带队莅院调研交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东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顺和,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陈雅璇,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杨健参加。院长刘超教授、党委书记张彬、副院长王方玉教授等在洪祖杭教学大楼学术会议室(南507)接待林忠明院长一行,就双方合作共建及联合主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开题筹备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林忠明院长对双方合作共建取得的多项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双方以此次联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各方面交流合作,在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司法研究协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出更丰富的创新性成果。
刘超教授向林忠明院长一行简要介绍了学院办学特色和成果,回顾了双方签订共建合作协议以来的合作成果,希望双方未来在实务人才培养以及涉外涉侨涉台、民营经济、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等领域深度合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赋能,产出更多有分量的咨政成果。
张彬书记、林微专委、吴顺和院长等分别代表双方就未来合作模式创新和合作方向开拓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最后,双方围绕林忠明院长和刘超院长联合主持的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的开题论证、中期研究以及结题成果等方面内容展开深入交流,就合作研究中的系列专业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这是继双方在联合主持202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的深度合作,为未来携手开展环境司法创新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初审:张平军
复审:刘 超
终审:张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