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论不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
作者姓名
陈贤贵 林志杰
年度
2015
刊物名称
刊号
CN:41-1420/Z
刊物期别
2015,30(06)
刊物级别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作者顺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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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事案解明义务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有的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提出证据材料及忍受勘验等义务,其在弥补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的弊端、解决当事人诉讼武器不平等、促进诉讼以及协助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辩论主义的限制和修正,事案解明义务在我国已初步确立,但尚欠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和规则体系。确立约束性辩论主义,构建事案解明义务规则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发挥其实效性,殊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