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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伟【夫妻一方所持股票期权归属认定的法理证成及其规则】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7日 11:16     点击:


论文题目

夫妻一方所持股票期权归属认定的法理证成及其规则

作者姓名

姜大伟

年度

2018

刊物名称

永利集团官网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刊号

CN:35-1049/C

刊物期别

2018,(04)

刊物级别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作者顺序

1

被转载


文章摘要

股票期权是兼具身份性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依其意思自主决定是否行权,夫妻他方不得干涉。然在行权时,基于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以及尊重我国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精神,其行权后的收益作为既得财产,应综合考量期权取得时间、婚姻存续期间、行权时间以及夫妻财产制等因素,对该收益之归属予以合理认定。股票期权无论是持有人婚前取得抑或婚后取得,其行权时所得之收益,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离婚时尚未行权之期权,其行权收益在性质上为期待财产,待符合行权条件且持有人决定行权时,应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对既得收益之归属予以合理认定并分割。